集宁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20字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先选拔基层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优先选拔基层一线的干部。牢固树立注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在领导职数出现空缺时,优先选拔长期在乡镇、社区、基层一线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的基层领导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真正懂基层的干部。注重在重点项目一线、急难险重一线、信访维稳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将善于攻坚克难、处理复杂问题的干部优先纳入组织视野。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及日常考察了解,对长期扎根基层、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任劳任怨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有效激发基层一线干部的工作活力和干事热情。
优先选拔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和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尺。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班子的干部重点考虑。紧紧围绕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加大对干部的考察识别力度,大力选拔工作业绩突出、踏实干事、群众拥护的“实干型”干部,对一批年富力强、熟悉项目工作、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工作的干部及时进行提拔使用,真正体现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平台。
优先选拔群众公认的干部。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把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参考,把“群众公认度”高作为干部提拔的必备条件,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法,充分了解人选的群众公认度,确保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民主推荐得票高、民主测评得分高、征求意见同意率高。始终坚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积极依靠群众的“慧眼”选拔一心为民、群众公认、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口碑好”的干部。(集宁区委组织部 祁海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