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加大实践创新力度,采取直接考核、委托考核、平时监控、现场观摩考评等方式开展考核工作,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其中,平时监控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方式,既整合了考核力量,减轻了考核对象迎考迎评负担,又使考核结果更加全面、客观、准确。
监控责任清。平时监控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方式,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各监控评价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指标分解、监控、评价等工作。同时,监控评价部门全面了解掌握、跟踪督查指标任务及重点工作的运行进度和完成程度,对未按照规定时限、进度、标准推进工作任务的,监控评价部门有针对性地帮助各地区和各部门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推进落实,从而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监控指标细。按照“谁监控、谁分解、谁评价”的原则,各监控评价部门对照本年度《旗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指标内容,及时制定监控评价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考核指标,汇总形成《旗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监控评价方案汇编》,做到了评价内容、分值权重、评分标准三个明确具体。2016年,47个监控评价部门分别负责了旗县市区54项监控指标,22个监控评价部门分别负责了市直部门19项监控指标。
监控机制活。监控评价部门通过健全和完善考核指标平时监控机制,强化过程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按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随时、随机对考核指标运行过程进行监控。例如,2016年对旗县市区“扶贫开发”指标的考核,市扶贫办负责了“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扶贫资金落实情况”四项指标共计115分的监控评价工作;依据市扶贫办2016年两次督查、半年考核、日常监控和市脱贫攻坚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结果得出最终评分结果。
监控结果实。监控评价结果作为旗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指标分值折算计入,年底不再集中组织专门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必须经监控部门党组会集体研究,分管市领导审定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委组织部,使监控评价结果更具权威性、科学性、准确性。同时对监控评价部门自身考核指标中设置“履行监控职能”项目,对完成监控评价工作不力的部门予以扣分,强化了对监控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2016年,各监控部门的评价结果占旗县市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总分值的95%,占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总分值的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