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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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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7 15:14    288365com

各旗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各高校党委: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组织生活的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是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进一步激发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强化组织生活实效,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筑牢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

二、组织形式

(一)时间安排。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五(遇假期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五)为各类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已建立“固定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基层党组织,要将活动时间统一调整过来。

(二)参加对象。支部的“主题党日”,原则上各党支部所有党员都要参加。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群众代表参加。市、县两级党委组织开展的“主题党日”,根据活动主题确定参加对象。外出流动党员可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或驻外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方式。“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市级层面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并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一次大型党员集体活动,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月下旬;旗县市区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大型主题活动;市、县两级直属部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各行业系统党工委、高校党委结合实际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并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活动。鼓励包扶单位与嘎查村(社区)党组织联合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主题党日”要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提升党的组织生活吸引力为重点,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重点包括:按月缴纳党费、集体诵读党章、组织集中学习、开展组织生活、开展评星定级、实行民主议事等内容。基层党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开展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特色活动。

(一)坚持按月交纳党费。每名党员每月在支部的主题党日当天,按规定向党支部交纳党费,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人代交。党支部每月公开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并在公开栏同步公开。同时,每个党支部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党费缴纳台账。

(二)坚持反复诵读党章。一是突出诵读。由党支部成员领诵,全体党员齐诵,营造庄重严肃的氛围。二是突出熟读。通过反复诵读,使党章内容熟记于心。三是突出活用。在诵读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交流、知识竞赛和理论研讨等多种活动,以学促知促信促行。

(三)坚持深化党规党情学习。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市委重要精神、重大部署等,切实强化支部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规范组织生活。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与“主题党日”有效融合。一是重温入党誓词。支部的“主题党日”当天,党支部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由党支部书记领誓,全体党员宣誓。二是规范开展专题讨论。党支部要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讨论。三是规范讲好党课。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党课。四是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每年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年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五)坚持抓好“评星定级”。要把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经常性地对照星级标准检视自己、查找差距、整改提升。认真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先锋指数等基础性工作,推动“评星定级”抓在日常、落到实处。

(六)坚持实行民主议事。注重选好议题,注重规范程序,注重群众参与,认真执行嘎查村“532”工作法、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等民主议事制度,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涉及支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民主协商、民主评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程序进行决议决策,并及时公开决议决策过程和结果。

(七)创新优化活动的内容载体。广大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围绕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探索和开展各类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主题党日”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并且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做出表率,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广大党员要提高认识、强化自律、积极参与,自觉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二)要突出政治属性。开展“主题党日”,必须突出政治性、严肃性、规范性,强化“仪式感”、增强“庄重感”、提升“自豪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要求,防止将组织生活简单化、娱乐化、庸俗化,确保主题活动“党味”浓厚。

(三)要严明纪律要求。要强化制度执行,“主题党日”当天,除上级党委统一安排的重要工作外,各党支部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开展,须报上级党委批准。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指导组要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明察暗访,对“主题党日”不按要求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四)要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每月要挑选一定数量的“主题党日”活动有特色的党支部,多渠道宣传报道做法成效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工作中探索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整理形成典型材料,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201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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